
公司名字是用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市场主体的标识,具有唯一性,在登记机关辖区内,同行业公司名称不能重复。
商标则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,具有显著性特征,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受法律保护。公司名字是企业在注册登记时使用的名称,侧重于区分企业主体;商标主要用于产品或服务上,能帮助消费者识别特定品牌。例如,可口可乐公司,“可口可乐”既是公司名称,也是其产品上的商标。二者功能、注册管理机构等也不同,公司名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,商标由商标局主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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